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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6 00:00
来源:本站
2022年工作总结
一、市慈善会本年度资金流情况
截至11月11日,市慈善会共计入账259.52万元,支出301.59万元。
二、“全省联动”项目完成情况
(一)“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
3月28日,市慈善会通过征求各县(市、区)慈善会意见,向省慈善总会推送6个“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试点。4月14日,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实施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项目实施时要遵照“全省联动”相关工作要求,以服务村(社区)公共公益需求为主要方向,借助省慈善总会公开募捐平台,村(社区)发布慈善项目自主开展募捐,推动项目的善款筹募提升、平台用户提升、参与人次提升、社会影响提升,进一步宣传慈善文化,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5月24日,市慈善会收到省慈善总会《关于启动实施2022年“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的通知》鄂慈发【2022】7号文件,同日市慈善会向各县(市、区)慈善会转发鄂慈发【2022】7号文件,并转发市慈善会黄会长批示“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全力争取,各地视自身情况,必须要参与进来,不拘金额多少,均要参与配捐,尽最大可能争取省级资金。”5月11日,全市慈善会共认领55万元省级配捐资金。5月31日,各县(市、区)慈善会将本级慈善会配捐本金共计5.5万元汇入省慈账户,其中咸安区慈善会配捐0.5万元,其他五个县(市)慈善会各配捐1万元。6月9日,市慈善会引导各县(市、区)慈善会助力所属地村、社激活设在省慈善总会的村、社基金截至目前为止共计激活基金1075个。为了方便各村、社项目技术人员更加高效开展项目工作,市慈善会于6月13日向各县(市、区)慈善会签发《关于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培训的通知》,邀请省慈善总会项目负责人程老师,于6月15日开始陆续在各县(市、区)开展共计18天的培训工作。截至7月8日,全市共计1089人接受项目培训。9月9日,市民政局、市慈善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咸宁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的通知》咸民政发〔2022〕9号文件,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本年度市慈善会预算30万元,按照“先筹先配,配完截止”原则,以不高于1:0.1(即村社自筹1元,市慈善会配捐0.1元)的比例,对村社互助项目进行补充配捐。
截至12月6日,全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共计筹款456.49万元。其中:上线项目筹款 379.28万元(咸安区上线项目7个,筹款总额14.55万元。赤壁市上线项目6个,筹款2.7万元。嘉鱼县上线项目3个,筹款总额15.55万元。通城县上线项目64个,筹款总额278.54万元。崇阳县上线项目12个,筹款总额3.3万元。通山县上线项目2个,筹款总额141.74万元);全市村社基金筹款77.21万元;截至目前为止,省慈善总会拨付全市配捐27.96万元,目前拨付工作任在进行中。
(二)“医路同行”项目
今年5月9日,省慈善总会通知“慈善医疗众筹”项目正式更名为“医路同行”项目。项目通过慈善募捐和慈善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帮扶困难患者,从而杜绝骗捐、诈捐等扰乱慈善工作秩序、破坏慈善事业发展环境的现象,助力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的社会问题,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互助友爱”的良好慈善氛围。
市慈善会每月做好网络系统患者资料审核、次月向省慈善总会请款、给患者拨付救助资金的工作,与此同时及时做好为患者解答与安抚情绪的服务工作。截至目前为止,为全市4位患者线上办理大病救助共计7.83万元。
8月30日,市慈善会与省慈善总会、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签订“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三方合作协议。9月6日,市慈善会与省慈善总会、嘉鱼县慈善会、国药控股嘉鱼有限公司签订“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四方合作协议,不仅方便患者住院结算,同时方便患者用药结算。
(三)“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
“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由省慈善总会联合各市、 州、县(区)会员单位共同发起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依托互联网搭建链接爱心的结对帮扶平台,助力保障省内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
根据2019年6月24日,市慈善会与省慈善总会、咸安区慈善会签订的《湖北省慈善总会“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2020年度咸安区结对帮扶困境儿童10名,按照项目运行规则,已开展探访工作,按照项目结对帮扶标准及实际探访次数,拨付100元/季度志愿者交通补助,全年共计0.4万元。
三、其他项目完成情况
(一)“劲牌阳光班”项目
由劲牌酒业有限公司发起的“劲牌阳光班”项目,旨在帮扶解决部分困难学生每月基本生活费的问题。
本年度拨付鄂南高级中学150名困难学生,全年基本生活费用共计48万元。
(二)“一张纸献爱心”行动
通过在温泉片区摆放黄色捐赠箱,募集废旧物资变成善款用于解决本市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市本级接受捐赠10.9万元。
(三)慈善助困项目
一是为防止发生脱贫户返贫,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现象,市慈善会帮扶崇阳县蛤蟆石村13户脱贫户发展家庭养殖业,捐赠资金2万元。二是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和大病救助活动,共支出帮扶资金11.3万。
(四)开展“首届数字公益节”活动
3月28日,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三家单位联合在市本级发起“助力乡村振兴 促进共同富裕”——首届湖北数字公益节“慈善一起捐”活动的倡议。号召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一起加入到“慈善一起捐”的行动之中,为家乡建设奉献爱心,为咸宁慈善事业贡献力量。5月20日-5月22日,市友谊志愿者协会、市晨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咸宁阳光助困协会积极参与活动,共组建37支战队,发动劝募自愿者约100余人次,分别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社区、市民之家、大型商超设立活动宣传点。三天时间里共发动1591人次捐款,募集捐款共计0.82万元。此次活动所有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咸宁市幸福家园”项目,主要用于慰问社区空巢(独居)老人和农村福利院困难老人、关怀乡村师生心理健康、改善乡镇学校环境等。
四、做好冠名基金服务工作
(一)新增两个冠名基金。
由咸宁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捐资20万元成立“恒基基金”;由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捐资20万成立“联合经纪爱心基金”。
(二)“华信爱心基金”助困活动
本年度,“华信爱心基金”分四次共计帮扶39人次困难对象,拨付救助资金共计23.7万元。
(三)“联合经纪爱心基金”助力乡村脱贫攻坚活动
“联合经纪爱心基金”共计捐赠15.8万元,用于开展咸安区马桥镇四门楼村、通山县通羊镇高坑村、通山县大畈镇官塘村,路段拓宽、公路绿化振兴乡村工作。
(四)“恒基基金”助力乡村发展活动
“恒基基金”共计捐赠20万元,用于咸安区横沟桥镇鹿过村安装乡村道路路灯。
五、召开理事会议工作
(一)召开了第三届三次理事会
因市慈善会原会长陈红卫同志,2021年11月调离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原副会长何明贤同志办理退休后主动提出辞去市慈善会副会长职务。根据《咸宁市慈善会章程》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慈善工作,市慈善会于今年1月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召开三届三次理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一是改选慈善会第三届会长、副会长、法定代表人;二是审议《咸宁市慈善会财务管理办法》。1月10日,经全体会员单位一致同意: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志敏同志兼任市慈善会第三届会长;由市民政局社管与慈善社工科科长杜珊同志担任市慈善会副会长和法定代表人。
(二)召开了第三届四次理事会
为落实《关于加快部署“湖北省慈善会体系数字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鄂慈发〔2022〕13号)文件精神,高效推进咸宁市慈善会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工作,市慈善会于11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市慈善会第三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设咸宁市慈善会开户银行的情况说明》,全体理事单位一致同意在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增设一户市慈善会开户银行。
六、规范慈善管理工作
(一)2021年度审计工作
聘请第三方(武汉韬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慈善会2021年度资产负债、业务活动、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做审计。3月28日审计工作完成,发现市慈善会存在共计6.9万元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长达16年并未折旧消除事宜,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其他无异常。
(二)市慈善会网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
一是市慈善会及时与网站管理运营方郑州厚普科技有限公司沟通联系,在其帮助下完成今年市慈善会网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年审工作。二是网站英文域名与第三方续签三年。三是与郑州厚普科技有限公司续签网站管理运营服务一年。四是配合市里做好“政务云”网站攻防演习事宜。
(三)网络系统年报工作
一是“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年审工作。填报2021年度市慈善会基本信息、活动开展情况、资产负债、业务活动、现金流量等资料,最终年审通过。二是做好“中华慈善网”信息公开工作。
(四)开展捐赠箱整理工作
2月19日至2月25日,市慈善会联合省慈善总会“一张纸献爱心”项目办在咸宁城区对202个黄色旧衣物捐赠箱进行外观清洗、旧箱换新箱、合理摆放的工作。
(五)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2020年9月14日,省慈善总会向市慈善会捐赠扶贫专项资金4000万元,根据省慈善总会与市慈善会签订《捐赠协议书》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甲方向乙方捐赠善款4000万元,定向用于助力扶贫攻坚;乙方收到善款后,应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在当地政府的主导审批下进行资金使用”的要求,市慈善会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市慈善会分批分次拨付扶贫资金,于2021年11月11日将最后一笔款项拨付完毕,累计拨付崇阳县21,600,000.00元,通山县11,850,000.00元,通城县2,970,000.00元,嘉鱼县1,500,000.00元,赤壁市850,000.00元,咸安区750,000.00元,市慈善会经费480,000.00元。
10月25日,市慈善会通过询价后决定聘请湖北长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审计报告于12月12日正式确定。
(六)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根据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慈善会于9月8日向市民政局提交申请书。经过逐条核对评估细则、准备资料,12月5日上午接受第三方评估工作。目前评估结果未出。
七、宣传工作
(一)网站信息平台、公众号发布工作
上传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开展慈善活动等图文信息。
(二)“第七个慈善日”活动
今年9月5日,是中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按照《咸宁市民政局“中华慈善日”暨“湖北慈善周”宣传方案》要求,市慈善会结合工作实际,于9月1日制定了“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为主题的宣传方案。联合咸宁阳光助困协会、市友谊志愿者协会、市晨曦社会服务中心三家社会组织,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进社区、进校园暨慰问活动。通过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网上信息平台宣传慈善理念、慈善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营造“人人慈善”的良好氛围。
2023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2022年市慈善会财务审计工作
通过询价确定第三方对市慈善会2022年财务进行审计。
二、网络系统年报工作
一是“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年审工作。填报2022年度市慈善会基本信息、活动开展情况、资产负债、业务活动、现金流量等资料。二是做好“中华慈善网”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市慈善会网站信息平台升级工作
与省慈善总会和网站管理运营方郑州厚普科技有限公司沟通联系,尽快做到升级市慈善会网站信息平台参与到慈善系统“全省一张网”工作中。
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
2023年各县(市、区)项目稳步推进,筹募总资金
争取在2022年总资金基础上提高50%。
五、“劲牌阳光班”项目
继续做好为鄂南高级中学150名困难学生,拨付每月基本生活费的工作;做好毕业班分数统计工作;及时与劲牌阳光班负责人汇报与沟通。
六、“一张纸献爱心”行动
定期检查捐赠箱摆放是否合理的情况;处理好个别需要上门服务的工作;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上半年开展一场项目助困活动。
七、开展“第八个慈善日”活动
2023年9月5日,是中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根据市民政局通知要求做好宣传活动,筹备一场全市范围的募捐活动。
八、筹备理事会
根据章程要求,每年理事会召开不能低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