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述:
慈善“阳光班”是咸宁市慈善会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发展战略,为我市“特困、特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机会,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的希望工程。“特困、特优”是指被资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特别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阳光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使用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的善款;学生以阳光的心态投入学习;学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人格,使他们成为传播阳光的使者。
资助对象及条件:
(1)资助对象为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子女、贫困优抚对象子女、农村特困户子女。
(3)中考成绩达到市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项目捐赠参与方式:
1.可以通过咸宁市慈善会网站直接对该项目进行捐赠;
2.可以关注咸宁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找到该项目邀请身边的爱心人士一起为该项目进行捐赠。
3. 慈善“阳光班”资金资助主要有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和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00-3000元(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个人捐赠金额定),连续资助三年,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项目捐赠热线:0715-8139816